石章强/文
20世纪70年代,企业文化一词伴随西方先进的管理理念闯入中国市场,逐渐被中国企业所接受,并悬在公司高堂成为指导企业内外的管理纲领。大大小小的企业都捧着企业文化,将其视为发展的法宝,深深地迷恋于其中。但是,人们常常存在这样一个误解,当常规管理无法奏效时,就想靠文化管理。殊不知,文化管理所具有的是锦上添花的功能,而没有雪中送炭的能力。
企业文化被当做“宝”的直接原因就是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本身就需要一种精神。好的企业文化的确能为企业带来好的收益,但是,企业文化不是点金石,文化的根本在于效应而不在于框架。
某种意义上,企业文化之于企业,不客气地说就像“吃狗肉”一样,助强不助弱。如果说它能够助推企业飞速的成长,也是指那些适合企业的企业文化,其前提是针对有一定基础的企业而言。而不适合企业的企业文化,就像是运动员穿双不适合自己的大号码鞋,竞争中只会加速企业的死亡步伐,赛场上必将会被淘汰。
企业文化就像是一柄双刃剑,究竟是宝还是利刃,都取决于企业自身。当企业是一种朝向良性的存在时,它就是宝,可以促进企业的发展,反之,就是利刃,会伤及企业自身。
真正的企业文化就是在组织里能够以最小的沟通交易成本实现最好的沟通交易效果。企业文化是一种存在,它基于企业的宗旨、管理思想、管理制度以及管理者的构成而产生,由企业行为和员工行为所创造,又作为一个熔炉,不断将员工的意识磨炼趋同。只有把这种存在融入老板和员工的思与行、德与品中,它才能真正皮毛一体。 企业文化虽然流溢于一切企业活动之外,却又渗透于企业一切活动之中,员工的一切行为都可以在这里找到标准和方向,因而其最大作用不是拿来炫耀给外人看的,而是拿来自己用的,重点是关注其内容的指导性及其在管理上所起的作用。 |